为更好的调动和激励教师工作热情,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自觉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主动提高教学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体育艺术系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一、教师教学工作考评
(一)考评的范围、内容、标准和等级
考评的范围包括各教研室全体教师;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评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任务的工作业绩。
德:主要考评政治表现、爱岗敬业、职业道德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
能:主要考评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所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情况,管理、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勤:主要考评教学、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出勤率和遵守劳动纪律遵守教学规章制度情况;
绩:主要考评完成管理、教学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在本职岗位上出的实际成绩,以及教师本年度取得科研成果的情况.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 教师考评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具有高尚的师德,严于律己、为人师表;业务知识扎实,业务素质高,有娴熟的教学方法和技能,教学艺术水平高,教学效果优秀;科研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全年病假、事假不超过10天;有改革创新精神,业绩突出,或得到学院相关部门的表扬、表彰。能够主动积极地完成学院布置的任务,对学院或学校事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
良好: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师德,严于律己,为人师表;专业知识较扎实,业务素质较高,教学方法和教学艺术较好、能够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具有应有的科研水平和学术水平;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工作勤奋,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课,无工作延误现象。
基本合格:能够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较能安心本职工作;具备应有的道德水平,但有时律己不严,团结协作精神欠佳;具备应有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一般;掌握基本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一般,基本能够遵守劳动纪律,迟到或早退现象,全年累计事假不超过10天,病假不超过30天,科研业绩与岗位要求有一定差距。
不合格:不能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安心本职工作,缺乏应有的责任心;难以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缺乏应有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教学方法落后,可能力差;劳动纪律差,全年事假累计不超过15天,病假不超过30天以上。
(三)考评的方法和程序
考评实行领导考评与同行考评相结合,考评工作实绩与考评工作态度相结合的方法。
考评由系主任负责,由教研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教研室教师填写《体育艺术系教学评价表》进行考评,教学办公室负责组织系教学检查指导小组成员对全体教师进行考评。教师考评结果由教研室同行评价和教学检查指导小组评价(按70%、30%的比例)确定。
二、体育艺术系优秀教师评选
根据全体教师的考评结果,按10%的比例评选出体育艺术系优秀教师。
三、体育艺术系优秀青年教师评选
根据全体青年教师(35岁以下)的考评结果,按15%比例评选出体育艺术系优秀青年教师。
四、体育艺术系师德先进个人评选
根据全体教师的考评结果,按在教书育人单项中得分评选10%的教师为体育艺术系师德先进个人。
五、体育艺术系教学改革先进个人评选
根据全体教师的考评结果,按在教学研究与改革单项中得分评选10%的教师为体育艺术系教学改革先进个人。
六、体育艺术系先进教研室评选
根据按教学检查指导小组对各教研室教师考评的平均分,结合教研室建设评选出体育艺术系先进教研室。
体育艺术系
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