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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艺术系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根据冀体育党字[2011]39号文件中共河北体育学院委员会系级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的相关条例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建立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领导水平,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实现系党政议事、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本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一、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教书育人的中心任务创造性的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推进学院的内涵建设和跨越式发展。
二、我系实行集体领导、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保证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由系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共同讨论决定本系关于教学、科研、党建、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党政联席会主要是研究决定涉及思想政治、行政事务等方面有关工作。参加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为全体领导,同时可根据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确定其他参加人员。
四、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各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区别不同事项由书记或主任主持。遇有特殊情况和需要紧急处理的重要问题,由分管的系领导负责办理,事后要及时向书记和主任汇报相关情况。
五、研究决定本系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经费使用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指导思想和重大问题。
六、研究确定本系年度(学期)党政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的规章制度。
七、研究本系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指示、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思想政治、德育和学生奖惩问题。
八、研究本系干部的培养管理和人事调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各类考核奖惩。
九、研究本系教学改革、师资队伍整体规划、学科建设、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等重大事项。
十、研究本系公会、青年团、学生会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研究本系招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本系需要向学院党政请示的问题。
十三、会议议题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需要讨论重要议题,党政班子成员会前要相互沟通、互相协商、充分酝酿、交换意见,使与会成员有思想准备,保证会议决策的科学性。
十四、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如有必要可临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才能召开。
十五、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与会成员要开诚布公、畅所欲言、态度明确。
十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重大事项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做出决定,形成决议。表决形式。可采取口头表决的形式,也可采取投票表决的形式。
十七、会议实行回避制度。凡研究涉及个人、配偶、子女及亲属的事项时,本人必须回避。
十八、党政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形成决议后,要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团结全体教职工,保证决议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对于决议,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工作分工坚决执行。
十九、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都要由专人进行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
二十、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守秘密。不得将会议讨论的情况、会议成员的个人意见泄露。
二十一、会议记录由系办公室负责人核实、签字后,连同原记录归入系文书档案,不得泄露和丢失。
二十二、会议在有成员缺失情况下讨论决定的事项,由书记或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向缺席的成员通报。
 
 
 
                                                                                                                                                体育艺术系
                                                                                                                                             2018年9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