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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艺术系领导职责与分工

系党总支书记

 
     蓝涛,男,汉族,1972年10月生人,中共党员,体育教育与训练学硕士,体育学副教授。   
 系党总支书记在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党总支的日常工作。其具体职责为:
    1.在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系的党建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各项决定。
2.主持系党总支的日常工作,主持制定党总支的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决议和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做好向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和院党委的报告工作。
3.检查、督促下属党支部的工作,努力抓好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其基层党组织的作用。
4.参与讨论和决定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积极支持行政负责人的工作,协调本单位党、政、群和民主党派等方面的关系。
5.协助党委做好本系干部的选拔、培养、监督工作,负责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
6.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党员的培养教育发展工作。
7.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好党员、干部和全系师生的政治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不断提高全系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8.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纪律检查工作。
9.指导系团总支、学生会开展各类文体活动,负责学生活动经费的审批工作。
10.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注意听取师生员工对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关心师生员工生活,尽力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
11.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系主任
      
                                                     
 
     李继东,男,汉族,1966年11月生人,中共党员。毕业于河北体育学院,体育教育学士。
    在院长领导下,在系党总支部的保证监督下,负责体育艺术系的教学和行政工作。具体职责为:
       1.在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负责本系的教学、科研、竞赛和行政管理工作。
2.团结带领全系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规、政策和学院的各项规定。
3.组织制定本系的教学、科研、竞赛、学科建设、师资培训、学术交流、社会服务等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召开系务会议,及时传达学院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结合本系工作实际,抓好全年及阶段性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督办和总结工作。
5.组织制定并执行系教学、科研、竞赛、财务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经费开支的审批。
6.负责或参与所属各专业的招生工作和毕业分配工作。
 7.研究审定和实施所属专业的教学、教改方案和教学计划,做好教学检查评估工作。
8.关心师生员工的生活和发展,做好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和教师职务及全体行政工作人员的考核、评聘。正确实施奖励或处分。
9.按时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系党总支副书记

 
    李超,男,汉族,1982年6月生人,中共党员,毕业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体育科学院,体育管理学硕士。
  副书记、副主任在系书记和系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
  1.协助党总支书记做好党建工作。
2.负责学生的管理教育和培养工作。
3.负责辅导员的管理、培养工作。
4.负责学生党、团支部和系学生会的工作。
5.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业余文化体育活动,争创文明校园、文明班级和文明宿舍活动,搞好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
6.贯彻执行院行政规划要求,拟订和实施系的行政管理计划规定。
7.负责系办公室工作,督导办公室人员履行职责,做好办公室设备的购置和管理工作。
8.负责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爱国卫生、统战、工会工作和各类人员的考勤事宜。
9.协调招生与毕业分配以及新生入学教育和学生毕业等工作。
10.完成院、系交办的其他工作。
 
 
 
系教学副主任

 
   赵华,女,汉族,1980年6月生人,中共党员,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体育教育训练学硕士。
  教学副主任在系党总支和系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系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1.协助系主任做好本系的教学、科研、竞赛管理工作。
  2.拟制和实施本系的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师资培训计划工作,督促和管理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抓好运动队的组建、训练和参赛工作。
3.参与审定和实施所属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制定工作,并督促计划的实施完成过程。
4.负责教研室、运动队的建设工作。督导教研室做好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教学规范等检查工作,督促教练员做好对运动队伍的管理。
5.参与或组织教学检查、教学改革研究、教学评估和对青年教师的培训,负责全系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量考核。
6.组织落实本系学生上课、考试、实习等各环节的教学活动。
7.负责学生毕业论文和学生学位资格授予的审定工作。
8.做好教师裁判外出工作以及等级申报等管理工作。
9.协助起草有关教学、科研、竞赛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10.完成院、系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