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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习 工 作 人 员 的 职 责
一、教育实习带队教师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片实习生的思想、业务和生活管理工作。在实习办公室和实习学校的领导下,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二)根据院实习工作计划,结合实习学校情况制订所负责的本片实习队的实习执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和检查。
(三)根据实习计划,制定周工作安排,记好实习带队工作日记,检查实习生实习文件。
(四)在实习学校体育教研组的配合下,落实实习工作计划。并定期向区(县)体卫科、实习学校主管体育工作的领导汇报实习情况,虚心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五)配合实习学校体育组负责同志分配实习生任务,协助做好指导工作,主持队务会议。
(六)发扬主人翁的精神,组织实习生为实习学校多做好事。
(七)组织好民主生活会,互相帮助,促进团结,发扬成崐绩,克服缺点,共同前进。
(八)带队教师应做到和实习生同吃、同住、同劳动。
(九)实习结束后,和指导教师一起商议实习的成绩、鉴定和评比工作。
(十)认真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和实习结束工作,广泛、认真地征求实习学校对实习的意见和建议,向实习办公室作书面汇报。
(十一)做好实习带队工作总结(最好完成一篇与实习有关的科研论文),返校前完成,并把书面总结交实习办公室。
二、教育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一)指导教师(包括聘请实习学校的指导教师)在实习学校体育组组长和领队教师的双重指导下,根据实习工作计划的要求,指导实习生完成实习任务,并对实习生进行热爱教师工作,忠于人民教育事业的专业思想教育。
(二)制定实习的工作计划,向实习生介绍学生情况,审查实习生个人实习计划及批改实习文件。
(三)分配实习生授课班级,指导实习生的上课教案、组织实习生看课、分析检查课、公开课等工作。主持检查课、公开课的评议会。
(四)提出全面检查评定实习生的成绩和鉴定意见。
(五)参加实习队会议,研究全队实习工作,协助领队教师做好实习总结。对违反实习纪律规定的实习生提出处理意见。
三、实习队队长职责
(一)协助领队、指导教师组织和完成各项作业、任务、负责实习生各种集体活动的组织和考勤工作。
(二)及时向领队教师和指导教师反映实习生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协助领队教师处理好本队实习工作中的问题。
(三)按周工作安排,记好实习队实习工作日记。
(四)执行作息制度,做好生活管理工作。
(五)负责安排实习生清洁卫生值日工作。
(六)完成领队教师和指导教师交给的任务。
四、实习生守则
实习生即是学生又是教师,在整个实习过程中,必须自觉地以“虚心求教,为人师表,尊敬师长,热爱学生”为原则,切实做到:
(一)服从实习学校和领队教师的领导,尊敬实习学校职工,虚心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二)实习生要做到讲文明,有礼貌,守纪律,举止庄重、大方、仪表整洁。必须做到不打人,不骂人,不说脏话,不留怪发型,不穿奇装异服。不送礼,不礼,绝不许与学生及实习学校工作人员谈恋爱。
(三)搞好团结,互相关心,有意见向领队教师或队干部反映,反对自由主义。
(四)积极参加实习学校的政治活动,每日保证半小时读报的时间。
(五)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实习队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访人、会客,不请事假,请病假需持校医室或合同医院证明,否则按旷课论。
(六)实习期间根据实习任务安排休息时间,但必须经请假批准后方可离校。住校实习生必须在星期日晚八点以前返回学校消假。
(七)凡违反上述规定者,根据不同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在领队教师和实习学校的同意下,直至给予停止实习或送回学院处理。
(八)实习生自始至终要十分重视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措施,预防避免伤害事故发生。
 
 
 
 
 
 
 
 
 
 
 
 
                                                 体育艺术系
                                          2010年6月